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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习题(反垄断法例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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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如何反垄断

分解垄断行业。美国政府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已经形成垄断或接近垄断的公司分解成为若干小公司。防止垄断产生。政府反对有实力的公司采取旨在消除竞争的任何竞争行为。阻止能削弱竞争的兼并。

法定垄断该反,但是一切形式的其它垄断都是不该反的。错误的垄断经济学理论当然是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了,但是反垄断更是政治决策的结果。反垄断是经济问题,但更是政治问题。

在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厂商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厂商的垄断程度越高;需求曲线越陡峭;垄断程度越低,需求曲线越平坦。

政府解决垄断造成社会经济损失的方法:分解垄断行业:美国政府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已经形成垄断或接近垄断的公司分解成为若干小公司;防止垄断产生:政府反对有实力的公司采取旨在消除竞争的任何竞争行为。

在法庭争辩中,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知名经济学者、产业组织理论专家RichardSchmalensee出庭作证,他的证词现在成了新经济背景下微观经济学将要发展的一个信号。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构成垄断协议?

【解析】(1)选项A: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垄断协议。(2)选项8:联合抵制交易的垄断协议。(3)选项C: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

法律主观:垄断行为包括: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选项C是纵向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垄断协议包括横向的协议和纵向的协议。

法律主观:反垄断法中的垄断协议有哪几种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横向间的垄断协议主要有以下几种:固定(变更)价格协议,是指相互竞争的公司通过协议、决定或协同行为,确定、维持或改变价格。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经济法(单选题)

1、乙省政府的决定属于地区封锁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中均被明文禁止。

2、全国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法概论试题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3、单选题:3甲国某核电站因极强地震引发爆炸后,甲国政府依国内法批准将核电站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大量污水排入大海。乙国海域与甲国毗邻,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缔约国。

4、D. 如双方在合同中选择了贸易术语,则不再适用公约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在公约的适用上不具有排他性,当事人双方仍可以在合同中再选择适用其他法律。

5、《经济法基础》|单选题一共5道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支出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扣除的是()。

2019法考每日一练【经济法】-多项选择题【7.13】

【考点】垄断行为(垄断协议);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 【答案】ABC。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多项选择题 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是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之一。本题中,死鱼原因被认定为疫病,则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因果关系,所以C项依法成立。C项错误,不当选。受害人的过错是减轻或免除民事责任的法定事由之一。

多项选择题 李伍为惯常居所地在甲国的公民,满成为惯常居所地在乙国的公民。甲国不是《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缔约国,乙国和中国是该公约的缔约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一)明确了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律地位。(二)进一步完善反垄断相关制度规则。(三)进一步加强对反垄断执法的保障。(四)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3、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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