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8%。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超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需作纳税调整。即企业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2018年以后必须在计税工资薪金总额8%以内。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为百分之二点五(2018年开始,扣除比例为百分之八)。
该教育金费扣除比例如下: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职工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为5%,用于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是指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的比例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的支出。这个比例的具体数值,是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经济发展情况而定的。
职工教育经费是工资薪金总额的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为百分之二点五(2018年开始,扣除比例为百分之八)。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1、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如下: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5%提高至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当年实发工资总额为1000000元,则:该厂2009年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为:1000000×5%=25000元,超限额的35000元职工教育经费应作如下处理: (1)调增2009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2)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继续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低于工资总额的8%,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扣除教育经费。超额部分可在未来纳税年度结转时扣除。以上是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的8%。
4、目前,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